微商不等于传销,这是真的。
“传销”除了过去那种非法的人体控制、精神折磨、感情欺骗,就是销售东西成了可有可无,或者说卖多卖少无关紧要。他们通常是以发展下线为主要目的,即以较高的价格从上家买,以更高的价格向下家卖——越是上层,收入越高;越是底层,负担越重。
其实,生活中的实体店也存在商品流通逐级加价的问题。出厂价并不高,但通过批发商不断加价,到最后的零售店,价格就很高。这其中有正常的成本增加和应得的合理利润,包括运输、储存、人力等。相反的是工程建设的逐级转包,层层盘剥,到了最后的小包工头那里就所剩无几了。
理论上说,如果打通生产商和销售商之间的渠道,减少中间环节,会给消费者节省大笔开销,销售者也可以有更大的利润空间。但实际上,并不是每个销售商都能从厂家直接进货;面对众多的销售商,厂家也很难应付。
网络微商是个体创业的一条捷径,理论上说是可行的。
问题在于它难以避免“实体店”加价模式,即面对无数微商经营者小批量的进货,任何一个厂家都会感到头疼,于是仍然要让资金雄厚者做大批发商,然后逐层批零。另一个问题是,实体销售价,工商局是可以监督的,而网络微商价,目前还难以监管。
如果同一款商品没有实体店价格参照,无论进货商还是消费者,都会感觉茫然。
正是如此,很多奸商便“制造”出一些莫名其妙的“商品”,或者专挑一些世面上少见的商品在网络“推销”——当你以极高的价格进货而又很难以更高的价格出售时,你不得不通过发展你的代理商来脱手,即找“替死鬼”;当然,少数人如果能哄善骗,也能在这个过程中牟取暴利。
这就是当前另一种杀人不见血的“传销”,披着微商的外衣。
所以,微商有风险,买卖需谨慎!
无论做微商还是网购,不要听信其利润怎样怎样,效果如何如何,注意一点即可——全国实体店有没有同样产品,做好价值参照。
因为一个好的品牌,放弃天底下成规模的实体店不卖,仅靠成千上万个微商去小打小闹,如果你是老总,用脚指头都想得明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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